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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IN THE NEWS

2025下半年“特别国债”发行计划公布!新增领域、投向与申报要点

2025-12-27 08:43小琅

本文将结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动态,从发行计划、投向领域、申报规范、实施成效等维度,对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进行全面深度解读。


下半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计划:规模7450亿,发行再度加快!

2025年,我国超长期特别国债拟发行规模达1.3万亿元,较2024年增加3000亿元,这一规模的扩大充分彰显了其在当前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从资金的整体分配来看,1.3万亿元有着明确的去向。其中,8000亿元用于支持“两重”项目建设,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另外5000亿元投入到“两新”政策中,具体为3000亿元用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较2024年增加1500亿元),2000亿元用于设备更新(较上年增加500亿元),“两新”政策资金的增加,将为相关领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发行进度上,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发行于4月24日启动,比2024年提前约三周。上半年已完成5550亿元的发行额度,占全年额度42.69%。

其中,包含20年、30年、50年期各一只,分别发行1500亿、3550亿、500亿元,整体推进态势良好。

根据财政部6月30日最新发布的三季度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计划,三季度将新发行1只20年期、2只30年期特别国债。

7月14日为下半年首个超长特别国债发行日,当日将有1只20年期、1只30年期特别国债首发。

包括首发和续发在内,三季度共有11期超长特别国债在10个工作日发行,7月、8月、9月分别有2天、4天、4天。

资金投向领域拓展:“两重”“两新”升级扩容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投向领域,较2024年有了显著调整,“两重”“两新”项目在支持范围上均有拓展,更精准地服务于经济发展需求。

(一)“两重”项目:细化支持,广泛覆盖

“两重”项目,在原有八方面17项重点任务基础上,支持方向更加细致多元。除继续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高等教育提质升级等重点任务外;

还将水利支持范围拓展至全国大中型灌区、大中型引调水工程、重点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等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同时,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

这些调整旨在推动基础设施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两新”项目:扩大更新,助力升级

“两新”项目的设备更新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

将支持范围扩大到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等领域。

助力各行业设备升级与产业结构优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注意事项

1、“两重”方面:所有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性内容。

(1)新开工项目

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优先支持已办理完毕项目用地、环评、用能等各项手续的项目。除少数关键领域加力支持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错位安排。

(2)在建项目

手续齐全,能够在2025年形成较大的实物工作量。

除交通、水利等领域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的项目,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项目,以及《“两重”行动方案》直接明确的项目和工程外:主体开工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后,投资额1亿元以上,投资完成额未超过80%。

对已安排202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或2023年增发国债的在建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各类资金安排总额不得超过所属领域最高支持比例。

对已安排202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仍未开工的项目,不得安排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2、“两新”方面:

所有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性内容。

(1)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种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城乡规划、用地(用海)审批、环评、节能审查的项目,申报前应完成相关前期手续办理。

对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急需支持但缺乏部分手续的项目,应按权限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行业部门出具开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的书面承诺函;并附各项前期工作完成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能够在2025年底前开工并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

(2)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拼盘应完整闭合,项目各渠道资金相加应等于总投资,且资金结构应相对合理。

各渠道资金应有相应证明,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由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资金能够到位的承诺函,并明确是否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企业自有资金应提供银行存款等证明材料。

(3)项目遴选

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领域或国家其他部门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单位的项目不得申报。

政策实施成效与未来规划:“两新”项目落地见效

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作为2025年政府和城投平台的资金风口。

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主要支持“两重”、“两新”领域,且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后续工作也有明确规划,将持续推动政策红利释放。

(一)设备更新:资金到位,管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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