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战略(如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
设备更新与产业升级(工业、农业、医疗、交通等领域)
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储能、循环经济)
城市更新与民生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智能化)
2026年预计发行1.8万亿元(较2025年增长12.5%)
期限15-30年,利率低于市场水平,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地方政府(省级发改委牵头)
央企/国企(需符合国家战略方向)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如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1、项目入库(2025年三季度)
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提交初步信息
2、省级初审(2025年12月)
各省发改委筛选优质项目
3、中央复核(2026年3月)
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终审
4、资金下达(2026年二季度起)
按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5、绩效验收(2027年一季度)
第三方评估资金使用效果
三、申报要求
项目须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进度不超过80%;
资金规则调整中央财政资金占比从60%降至50%,地方配套需提高至30%-40%,剩余部分可通过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补充;
时间节点省市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区县及地市需提前完成审核推荐;
申报建议:企业需尽快对接当地主管部门,确保材料合规性,重点关注新增领域及资金匹配规则变化,避免因手续不全或重复申报错失机会。
建议提前储备项目
国家战略与安全
关键基础设施(如算力枢纽、5G基站扩容)
粮食能源安全(高标准农田、智慧粮库、油气储备基地)
科技创新
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集成电路
产业升级
工业设备更新(国产化率需≥80%)
消费品以旧换新
新兴领域